「五輪五字」與CCHH(2007.07, 人生雜誌no.287)

「五輪五字」與CCHH

釋惠敏

國立台北藝術大學 教授

法鼓佛教研修學院 校長

佛教修行儀式與咒語

在中國,東晉道安(312-385)依據印度佛教僧制,編定《僧尼軌範》。現已不存,故其具體內容不詳,據傳包括有:()行香、定座、上經、上講之法(可能是講經的禮儀)。()常日六時行道、飲食、唱食之法(可能是朝暮課誦、二時臨齋儀)。()布薩、差使悔過等法(可能是誦戒、懺悔的禮儀)。後來漢傳佛教所用的僧制、禪宗清規類典籍,皆源此軌範。

其中,朝暮課誦,是朝時課誦(簡稱「早課」)和暮時課誦(簡稱「晚課」)的合稱。明代以後,漢地佛教寺院之朝暮課誦的修行儀式逐漸統一,並含有誦持許多咒語的修持,例如︰早課的「楞嚴咒」、「大悲咒」和「十小咒」。晚課之《蒙山施食儀》,以觀想、誦咒、結手印等儀式,將「淨飯」、「淨水」施與餓鬼。此外,「二時臨齋儀」(早午二時用齋之前的儀式)之「出食偈咒」(即以飯食施於諸鬼神之意)與「結齋偈咒」,也有誦持咒語。由此可知,咒語在佛教修行儀式中的重要性。

古印度婆羅門宗教文獻中早有咒術,但是佛教駁斥迷信咒術,但是不排斥其祈願的功能。所以,在雜阿含經(252)敘說︰優波先那比丘於坐禪中遭毒蛇侵襲,因其已如實了知身心無我、無我所,故從容安詳而死。舍利弗尊者將事情報告佛,佛陀教導避毒蛇之偈咒。大乘佛典也有記載各種咒語,方便輔助修行,特別是密教大乘則更加重視咒語,認為若誦讀觀想,乃至能獲得成佛之利益。

「陀羅尼」(總持)與種子字

此外,在印度文化中,發展出稱為「陀羅尼」(dhāraṇī;意譯︰總持)的記憶術。佛教也運用它來學習保持各種善法,以遮除各種惡法。特別是菩薩以利他為主,為不忘失無量之佛法,在大眾中無所畏,能自由自在的說法,故必須學習陀羅尼︰從一法,聯想一切法;從一句,聯想無量句;從一義,聯想無量義;以總持無量佛法而不忘失。後來,因「陀羅尼」之形式,類同誦咒,因此後人將其與咒語混同,統稱咒語為陀羅尼。但是,一般仍以字句長短而分︰長句者為陀羅尼,短句者為真言,一字或二字者為種子字。

五輪五字的生死教育

其中,以與學習佛、菩薩功德或佛教教義相關的種子字為例,讓我們與一般學問的記憶術作比較,可以了解一些有趣的道理。例如︰在佛教寺院(特別是日本的佛寺)之舍利骨灰塔有以「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」之「五大」為意義的的造型,意味著死亡是︰歸向五大,是回歸大自然的思想,被稱為「五輪塔」,它的基本結構由下而上分別為:正方形代表地,圓形代表水,三角形代表火,半月形代表風,寶珠形代表空;同時,採取「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」的梵文的第一個字母,作為種子字,而以阿」(a)字母代表地,縛」(vaṃ)字母代表水,囉」(raṃ)字母代表火,訶」(haṃ)字母代表風,佉」(khaṃ)字母代表空;如圖與照片所示。

對於平時眾生身體的各部份,也可配於五輪五字:膝(地;a)、臍(水;va)、胸(火;ra)、面(風;ha)、頂(空kha),作五輪成身觀。時時不忘觀察︰身體由「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」等元素組成,找不到永恆獨存的「我」,以對治「我慢」(過分執著自我之自高自慢的心理特質)。經常能如此總持不忘,在臨終時,順勢而觀,把死亡想成是此生的最大布施,是讓肉體回歸大自然的懷抱,則死亡就可能不是一個痛苦的過程,而變成一種人生最深奧的學習。所以,有許多修行者視死亡過程為最大的或最後的修行機會,尤其修菩薩道者,要在日常生活中學習「捨身餵虎」、「割肉餵鷹」等「菩薩行」布施的機會並不多,而臨命終正是學習布施身體的最佳時機,也是破除「自我」執著、體証「身心解脫」境的今生最後一次機會。這是佛教運用「五輪五字」作為生死教育的例子。

to Cure sometimes, to Care always, to Hurt the least, to Harm never

我從1979年出家後,過去在醫學院所學習的知識,就很少作用於醫療方面。但是,有一句話︰to Cure sometimes, to Care always, to Hurt the least, to Harm never”「醫護人員限於種種條件,雖然只能有時治癒(Cure)病人,但必須經常關懷(Care)病人;儘量為病人可能產生的疼痛(Hurt)減輕到最少,但絕不可傷害(Harm)病人」,至今難忘。因為,它不僅說出了醫學倫理的基本精神,同時它以兩個C與兩個H的「種子字」所組成句型(類似佛教的「陀羅尼」或「真言」),令人容易記憶。

此外,這句話也成為我學習擔任宗教師工作的倫理準則之一。因為,宗教師的角色,從療護眾生心靈病痛的功能來看,類似醫護人員所以,我藉此兩個C與兩個H的「種子字,時常提醒我︰宗教師雖然只能有時治癒(Cure)眾生的心病,但必須經常關懷(Care)眾生;在教導時,可能會引起眾生心痛 (Hurt),但應該減輕到最少,但絕不可傷害(Harm) 眾生。

真理有其普遍的真實性,倫理有其普世的價值性,若能融會貫通,則可自在悠游於佛法與世間學問的兩大海洋。

發表迴響

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:

WordPress.com 標誌

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.com 帳號。 登出 /  變更 )

Facebook照片

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。 登出 /  變更 )

連結到 %s

%d 位部落客按了讚: